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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全国中小学思想道德建设优秀成果展评”的 通 知 各中学、教育办: 接衡阳市教育学会通知,中国教育学会将举办“全国中小学思想道德建设优秀成果展评”,经请示局领导同意,我市参加这次展评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含职校、中专)教师及教育工作者。 二、参评成果内容及要求: 围绕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理论与实践新成果。内容包括:爱国主义教育、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中华传统美德教育、法制和纪律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环保教育、安全教育、艾滋病及毒品预防教育等方面新的努力和探索。单位成果包括在教育内容、方法、形式、途径、队伍建设、组织领导、评价考核等方面的新认识、新举措、新经验;个人成果包括教育单位领导、德育负责人、团队辅导员、学科教师及班主任的工作经验、研究论文、课题研究报告、活动方案、教育案例或故事、心得随笔等。所有成果均不限体裁。 三、中国教育学会将对参评材料进行初审、复评,入围成果报送评委会终评。获奖成果将汇编入衡阳市《光荣册》并转入耒阳市《光荣册》,可作为教师业务考核及职称评聘的依据。 四、要求: 1、文字材料须交打印稿(必须清晰)。并可附光盘、图片。加盖单位公章。 2、报送材料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文责自负,严禁抄袭。 3、参评材料于2006年元月15日前交教研室(613室)梁陆元处。 耒阳市教育学会 耒阳市教研室 2005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