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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教育局民办教育科: 根据我厅下发的《关于清理规范全省民办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的通知》(湘教通[2008]274号)要求,各市州教育局必须在11月15日前完成多所属区域内的民办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进行全面的清理工作,并于11月15日前将所属区域内的民办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清理规范规范的意见,以市州教育局文件(原件一式两份)上报到我处。现在已经超过文件规定的上报清理规范意见的时间,请各市州教育局民办教育科抓紧时间,务必在11月28日前将清理规范意见上报我处。 民办教育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