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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衡教通[2008]102号
文章作者:  点击次数:  录入时间:2008-9-18 9:33:19  来源:衡阳市教育局

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巩固“普九”成果,进一步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教基[2005]9号)文件和衡阳市教育局的统一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于9月15—19日在全市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宣传周活动。现结合我市实际,就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宣传周活动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专人负责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宣传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广,任务重,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要召开宣传工作会议,安排专人负责宣传工作,制定、实施宣传工作方案,保证宣传工作顺利进行。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各学校要围绕“宣传教育法规,推进均衡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宣传工作。1、要在校园门前显著位置悬挂“宣传教育法规,推进均衡发展”宣传标语,开辟“义务教育政策宣传栏”,刊登九年义务教育宣传标语,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2、要开通、公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宣传周活动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听,方便社会了解相关政策,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3、要通过向家长发放《致全校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确保家长人手一份,加大工作宣传力度;4、通过教职工大会、主题班队会、升旗仪式、学校广播、宣传栏、家校通、校园网等形式,认真组织师生学习有关文件资料,让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深入人心;5、召开家长座谈会,具体介绍我市义务教育发展情况,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知识,同时征求社会对这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抓好落实,做好总结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落实。要坚持 “热心服务、方便群众”的原则,注意工作方法,提高服务质量,为家长提供优质服务。市教育局将就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单位要在活动结束后,将宣传周的具体安排、效果、取得的经验和存在问题等形成书面总结,报市教育局基教科。联系人:陈其芳,联系电话:8811319
   

衡阳市教育局
                                 二○○八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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