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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的通知》和《衡阳市义务教育合格学校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
耒教发〔2008〕19号
文章作者:  点击次数:  录入时间:2008-11-24 17:55:36  来源:

各中心校(含乡镇中学)、局直单位、民办学校:

为确保我市合格学校创建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关于印发〈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0820号)和《衡阳市义务教育合格学校考核评分细则》转发给你们。希望你们认真组织学习,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并对照办学标准和评分细则做好资料建档工作。

耒阳市教育局

OO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义务教育  办学标准  考核评分  细则  转发通知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及市政协分管领导

:各中心校(含乡镇中学)、局直单位、民办学校

耒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824印发

(共印150份)
上篇新闻:关于印发《2008年耒阳市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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