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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9月19日早上6:30一间歇性精神病患者送小孩到衡山县实验小学入学,从四楼摔下4个学生,造成4个学生受伤。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安全常规管理,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吸取教训,现就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1、 学校要高度重视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确定一名副校长分管此项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关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衡教通[2007]125号)的要求。
2、 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门卫值班制度。明确门卫工作职责,落实其安全责任,凡外来人员一律做好登记,对不明身份人员要仔细询问,发现可疑人员,不能轻易放过,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妥善处理,杜绝一切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3、 坚持24小时有人值班和巡逻,严密监视校门及周边治安秩序,坚持学校师生佩证出入校门。学生家长一律只到校门口接送小孩。
4、 门卫要保持工作的警惕性,提高工作预见性,善于观察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化解矛盾,如有突发事件及时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5、 要加强对门卫等聘用人员的管理,完善其聘任制。学校要对现有门卫等学校聘用从业人员进行一次认真排查,对一些不认真屡行职责,工作态度不端正,擅自离岗或溜岗的人员,要坚决予以辞退。中心城镇以上的学校一般要从专业保安公司中聘任门卫。
6、 学校必须定期和不定期对门卫等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其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同时,指定对门卫等人员相应的管理办法,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学校内部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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