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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湘教通〔2008〕201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委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繁荣和发展我省教育科学,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教育宏观决策和各级各类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先导作用,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从 一、课题申报范围 (一)课题选题应以《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指南》(附后,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确定的研究方向和领域为主要依据,重点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应用研究和对策实证研究。课题申报者也可从实际出发,自行设计和确定课题。 (二)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点资助课题、一般资助课题、一般课题(立项不资助)和青年专项课题。申请者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情况,报相应的课题类别。在同等条件下,申报的一般课题立项优先。 (三)课题申报者应根据《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进行选题论证,并依照《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列出的学科分类填写相应学科代码,跨学科课题应根据主要研究内容确定所属学科。 二、课题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有两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报者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二)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以示承担信誉保证。 (三)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为省财政、学校、单位支持的社会公益项目。为提高资助效益,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在研的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三、课题申报方式 (一)本年度实行课题网上申报和网上评审。各申报人须在《湖南教育科学规划网》(网址:hnjykxgh.com)下载《课题申请评审书》,按要求认真填写,各高校和省直单位的申请评审书报学校(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确认,再由各学校(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统一进行网上递交。市州所属单位及中小学幼儿园课题申请评审书和相关材料通过网上报各市州教科院所(规划办),由市州教科院所(规划办)负责统一网上递交。为确保申报的可靠性及存档需要,除网上递交电子申报材料外,必须同时打印1份与电子申报材料相一致的纸质材料,并加盖单位科研主管部门公章,由各学校(单位)和市州科研主管部门统一汇总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二)课题受理申报时间从 四、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各市州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相应的教育科研主管机构)、高等学校和厅直单位教育科研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宣传和指导工作,严格把关,依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者的资质和信誉、前期研究基础、课题组研究实力和支撑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保证申请者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确保课题申报工作的质量。 (二)课题立项按照课题申报、资格审查、学科专家组评审的程序进行。评审结果报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课题立项通知,省资助的课题分年度拨付课题经费,一般课题由所属单位予以资助配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