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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市委、市政府召开全面部署建设教育强市工作的会议,充分体现了全市上下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深刻领会会议精神,深入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财政部门如何落实教育强市战略,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作个发言。 一、加大财政投入,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经费保障 建设教育强市,实行教育优先发展,是市委、市政府实施富民强市战略的重大举措。做好这项工作,财政部门责无旁贷。近几年来,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克服种种困难,努力调整支出结构,大幅增加教育投入,为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 (一)建立了稳定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2002年,市财政局就教育经费问题专门下发了《关于2002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性意见》,要求各县市区财政足额安排教育经费,确保稳定增长。市、县财政部门按照《教育法》的规定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宁可在别的方面忍耐一点,也要保证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优先发展”的指导思想以及市委、市政府“科教兴市”的战略决策,克服财政困难与教育适度超前发展的矛盾,做到教育经费“三个优先”,即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拨付,依法落实了教育经费投入。2006年我市预算内教育支出拨款达到104016万元,比2001年增加53497万元,增长105.89%,年均递增15.56%。2007年,我市预算内教育支出拨款达到164683万元,比上年增长59%,占财政总支出的18.72%,教育支出占财政总支出比例比上年提高三个百分点。 (二)确保教师工资发放。2001年以前,教师工资没有纳入财政统发,由于财政安排经费有缺口,欠发教师工资的现象非常普遍。一些县市党政机关的工资发放明显好于教育部门。针对这种状况,2001年9月30日,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教育财务管理体制确保教师工资发放的通知》(衡办发[2001]17号),决定在全市建立“体制统管到县,工资统发到人,收支统管到位,人员统筹安排”的教育财务管理体制。2002年1月起,全市各县市区全面实行了教师基本工资由财政统发。教师与党政干部的工资发放标准是一致的,发放时间也是一致的。2005年,市本级财政增加投入1700万元,解决了教师津补贴(保留津补贴、误餐补贴和适当生活补贴)发放等问题。从2006年起,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资金820万元,保障本级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工资的平均水平。2007年,我们争取落实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待遇转移支付资金9273万元,确保各县市区将应落实的中小学教师工资及津补贴按时足额落实到位。 (三)建立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投入机制。市、县财政部门积极争取上级危改项目资金,县级财政将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教育资金10%和城市教育附加全部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2001—2005年,我市中小学危房改造中央专款项目共718个,筹措资金15150万元,其中中央专款共4563万元,省专项资金1957万元,市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630万元,改造危房共90.1万平方米,其中D级危房47.6万平方米。受惠学生73万人。各县市区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设立了危改工程资金专户,做到资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2005年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列入全省为民办八件实事之一,衡阳市被省政府评为八件实事先进单位。从2006年起,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纳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范围,由省级财政、教育部门统一实行项目管理。 (四)初步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从2007年起,我市全面实施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具体涉及到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中央、省、市、县负担比例为5:3:0.5:1.5)、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中央、省、市、县负担比例为6:2.4:0.4:1.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和农村中小学校预算管理等方面。2007年,我市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各级财政共投入资金2171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12677万元,省财政投入5416万元,市财政投入906万元,县级财政投入2711万元。为保障新机制资金及时足额到位,2007年春季学期,我们多次进行了督查,并于8月份行文规定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要在每学期开学前拨付50%,在每学期其中拨付50%。2007年11月,省督查组对我市新机制资金的及时拨付给予了充分肯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