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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章作者:  点击次数:  录入时间:2007-9-14 15:59:44  来源:衡阳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

    开学以来,我市连续发生2起学生安全事故。9月12日,我市船山实验中学(民办)48名学生因食用了学校小卖部“巧克力沙司”面包而发生中毒事件。9月13日上午9:55祁东县洪桥镇中心小学在课间休息时,一名精神病患者窜入学校教学楼三楼将6名小学生从楼上扔下,一名学生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余五名学生正在医院救治。这两起学生安全事故,充分说明我市中小学安全工作形势严峻。为了切实做好当前我市学校安全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本着对教育事业、对全体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当前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要认清当前学校安全工作形势,深刻吸取已发生的学校安全事故教训,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将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师生安全,为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要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切实做好师生安全教育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将安全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使安全教育真正落实“进教材、进计划、进课堂”和“定时间、定地方、定人员”。要充分利用校广播站、黑板报、宣传窗、局域网、主题班会等宣传阵地,对师生进行防火、防盗、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灾、防意外伤害事故等各类安全事故的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切实加强学校饮食卫生安全。要认真贯彻落实饮食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和卫生防疫工作,强化生产、销售、保管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坚决取缔校内无证饮食摊点,坚持对大宗物品实行集中采购制度,对小宗物品实行定点采购的制度和食品采购索证制度,严禁采购“三无”产品。食堂工作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体检、培训,凭证上岗,建立食品的试尝和留样制度,严禁食堂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中毒事故的发生。学校食堂一律不准承包给个人经营。

    四、加强校舍安全隐患和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各级各类学校要从检查、鉴定、报告、排除等4个环节对校舍安全隐患和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学校所有教学、生活用房及设施场所都要纳入查危排危范围,特别是遭受洪灾的校舍要重点排查,对隐患严重的校舍,坚决停止使用。要重点做好农村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学校食堂饮用水、厕所等设施和条件,保障楼道口通畅,标志醒目,杜绝因大班额带来的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要按规定配置好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对锅炉房、配电房及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修,确定专人负责,并进行灭火器材操作培训演练。

    五、抓好学生上下学接送车辆的管理工作。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做好校车准运证申报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做好摸排登记和审核工作。加强对校车安全系数的检测,严格控制校车乘坐人数,坚决打击取缔无牌、无证、拼装车、报废车、黑车参与营运,加强对校车司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六、加强对学校门卫工作的管理,严格学校值班制度,严防突发事件。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加强门卫工作,门卫要具备保安上岗证,外来人员一律登记,核实证件,非相关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学校要实行教师上班坐班制和行政人员值班制及护校队巡逻制,严防突发事件。

    七、坚决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责任倒查制。各单位实行安全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对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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