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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集2007年度发表论文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 根据耒教发2003(09)号文件精神,现收集全市教师及教育工作者于2007年度在省级以上(含省级)专业报刊上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或辅导学生的文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表论文的时间:2007年元月1日— 二、发表论文,指在标有国内统一刊号CNXX—或国际标准刊号ISSNXX—和邮发代号的报刊上发表。 三、以下几种情况的论文不收集。 ①在非法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在增刊、无刊号的期刊、《论文集》或由出版社出版的书上发表的论文或文章; ②作者发表文章后,报刊杂志社不给作者付稿酬的; ③需由作者交发表费、审稿费、版面费的(经审查,目前已发现了80多种属于收取版面费的刊物)。 四、要求:作者收到稿费后,即拿稿费单、所发表论文的报刊(二者均为原件)到教研室梁陆元处验证登记,并按要求递交复印件存档。 五、复印要求:每文复印1份,在期刊上发表的,需复印封面、目录、正文;在报纸上发表的,需复印报头、正文。在复印件的首页上应有所发表文稿报刊的“国内统一刊号”或“国际标准刊号”,稿费单也复印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是否属实,提交的复印件必需清晰,用A4规格纸张复印,以便于装订,递交的复印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不予接收。 六、凡未按要求验原件、没按时交复印件的,一律不予接收。 耒阳市教研室 2008年3月10日重发 |
